2014年12月23日晚,南寧民族大道七岔路口事故現場
2014年12月25日,交警部門在廣西交通安全網上發(fā)布的報道顯示,王某承認自己駕車肇事
(廣西汽車網 訊)2014年12月23日晚,在南寧市民族大道七岔路口,一輛帕薩特轎車橫沖直撞,造成3輛小車、2輛電動車受損,3人受傷。事發(fā)后,司機從現場逃逸。經目擊者指認,警方很快在車禍現場附近找到了一醉酒男子王某。警方事后發(fā)布信息顯示,王某承認是他駕車肇事。不過,2015年3月20日,南寧市交警四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發(fā)生了變化:肇事司機變成了邱某,并稱邱某于2015年3月10日向警方自首,無酒駕行為,負事故全部責任。對此,有傷者家屬質疑邱某是頂包者
事故回放
帕薩特小車在路口橫沖直撞
2014年12月23日晚10時20分許,一輛灰色的帕薩特小車從西南商都停車場出來,在出口處與一輛黑色小車發(fā)生追尾,雙方發(fā)生沖突。帕薩特車上的人打了對方后駕車逃離,開至七岔路口時,撞上朝陽路道路中間的隔離欄,然后強闖紅燈往民族大道方向行駛,撞上一輛哈飛小車。
緊接著,帕薩特小車又撞上兩輛電動車,其中一輛電動車被撞飛后與對面一輛面包車發(fā)生刮擦,另一輛電動車則被壓在了帕薩特小車車底,兩車一起向前推移了20米后才停下來。
交警和網友現場拍攝的照片顯示,帕薩特車頭嚴重變形,其他車輛被撞得東歪西斜,不同程度損傷。事故造成3人受傷,均被送往醫(yī)院急救。
現場調查
王某涉嫌酒駕肇事
民族大道七岔路口,是南寧市最為繁忙的路段之一,該路口發(fā)生嚴重事故,很快引來了當地和駐邕媒體的高度關注。多家媒體援引辦案人員的說法報道稱,交警在共和路找到了逃跑司機王某。當時,王某一身酒氣,被辦案人員帶到醫(yī)院進行了抽血檢查。
南寧交警四大隊在廣西交警總隊官網發(fā)布的信息則更加詳細:事故發(fā)后,有群眾向值班交警報告,稱有一名中年男子從路口往共和路方向跑了。值班交警得悉情況后,指令幾名協(xié)警前去追逃,很快就在共和路上的一家煤氣店的一個角落找到了該男子。
協(xié)警找到該男子時,發(fā)現該男子一身酒氣、神志不清,隨后將其帶回交警崗亭控制住。同時,值班交警從一輛白色長安小車司機口中得到證實,找回來的中年男子衣著、體貌特征等與逃跑男子吻合。
在崗亭,警方在詢問該男子相關情況時,一開始該男子什么都不說,年齡、姓名、住址,統(tǒng)統(tǒng)三緘其口。最后在警方的強大攻勢下,王某最后終于承認了是自己開的車,并交代了事發(fā)經過。
事主質疑
肇事司機為何變成了邱某?
“所有跡象都證明是王某醉駕肇事,但最終卻認定為別人!蹦蠈幨忻顸S女士的父親黃先生是事故受傷者之一,她說,事發(fā)后經抽血檢測,王某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了228.6mg/100ml,屬醉駕標準。父親住院期間,也是王某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墊付了部分醫(yī)藥費,做筆錄的也是王某,但3月20日,她去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雖然是肇事方負全責,但司機卻變成了邱某,而且沒有飲酒。
對此認定,黃女士滿腹狐疑,更加令她擔心的是,父親還有數萬醫(yī)療費沒有得到賠償。王某是中鐵二局南寧某項目部負責人,對邱某他們并不了解,而在警方協(xié)調中,邱某也拒絕賠償剩余費用。
經多方了解,黃女士打聽到,王某和邱某同為四川籍老鄉(xiāng),而邱某還是王某所在項目部的工人。這一發(fā)現,更讓黃女士懷疑有人頂包!叭绻乔衲抽_車,作為領導的王某為何遲遲不肯說出手下工人邱某,過了將近3個月,邱某才去自首?”“如果不是酒駕,為何事故現場接連撞車,事發(fā)后還逃逸?”……3月23日,在接受南國早報采訪時,黃女士說出了多種質疑。
交警回應
有質疑可申請復核
對于為何認定邱某為肇事司機,3月23日,南寧市交警四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事發(fā)現場的情況比較復雜,涉及交通工具和人員較多,目擊者也夾雜著不同說法。當晚將王某控制后,相關人員不能完全指認王某就是肇事車司機。此外,由于天黑,相關路段的攝像頭也沒有清楚拍下司機影像。上述兩個原因給警方確認嫌疑人帶來了難度。
據介紹,調查處理該案時,交警首先是確認了肇事帕薩特小車,這輛車是一輛公車,然后通過車找到所屬單位,也就是王某所在的中鐵二局南寧某項目部。通過大量工作,邱某最終前來警方自首。
“交警辦案是根據相關證據對真實情況進行還原,如果認為交警辦案的程序、核心事實等方面有問題,相關人員可以提出復核!鄙鲜鲐撠熑吮硎,該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是最終認定,除復核外,相關人員可向交警大隊上級部門反映。
邱某說法
被叫過去開車,沒有頂包
“車確實是我開的,但我也一肚子苦水!3月23日中午,南國早報記者電話采訪到了邱某,他承認與王某是老鄉(xiāng)關系,但強調并不是很熟。而對于上下級的說法,邱某則表示自己不是中鐵二局的人,但確實在那里“做過工”。
據邱某回憶說,當天晚上王某等三人在西南商都一餐館吃飯,飯后從停車場出來時,與另外一名車主發(fā)生了矛盾,并產生了肢體沖突,他是被王某等人叫過去開車的,當時也是被授意闖的紅燈,最終導致事故。事發(fā)后,他覺得責任應該由王某等人承擔,就自行離開了。
對于為何將近3個月后才去警方說明情況,邱某表示,協(xié)調后,由于事故的賠償還是落到了自己身上,駕駛證被扣了不說,最終車禍損失大都是他賠償的,總計四五十萬,這期間,他是回四川老家籌錢去了。
邱某說,黃先生因車禍造成的醫(yī)療費用,已經支付完,但另一部分不涉及車禍,黃家人也沒有提供票據,他認為不應該賠。
不過,當天下午,邱某給記者來電稱,他已經和黃家人達成協(xié)議,同意賠償剩余費用。邱某說:“反正都是賠錢,鬧來鬧去沒意思。”
3月24日,黃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家接到了邱某的和解電話,但支付剩余賠償款的前提是簽訂和解協(xié)議,并且明確指認他為駕車司機。在黃女士提供的兩段電話錄音中,邱某有多處表述或者默認要求黃家人指認自己為駕車司機。
為了驗證錄音真實性,記者再次撥通了邱某電話,他告訴記者,在與黃某及其家人的通話中,他確有要求簽協(xié)議,但要求協(xié)議指認他為駕車司機的說法不準確。通話中,黃先生及其家人質疑他是頂包,他認為這樣爭論沒意思,因為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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