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車為名搶劫車主
2008年1月7日,南寧市民趙某發(fā)出了一則賣車信息。1月10日上午,有一男子聯(lián)系趙某要看車。1月11日中午1時許,該男子又打電話聯(lián)系趙某要看車。約好后,趙某與對方于當(dāng)天下午在南寧市永泰大廈樓下看車?窜嚭螅瑢Ψ剿斓赝庖2萬元成交,叫趙某回去寫一個賣車協(xié)議并約好次日上午交易。1月12日上午10時許,對方來了兩個男子,要求去試車。
趙某和丈夫胡某同意了,夫婦倆坐在車后座上,由對方開車。對方一直將車開到興寧區(qū)政府新辦公樓后面的那塊空地上停下了車。隨后,對方早已在這里等候的同伙用一把刀頂住胡某的脖子說:“不許動,也不許出聲,不然要你的命!迸c此同時,開車的歹徒也拿了一把不知是真是假的手槍對著胡某的頭部。趙某見狀想開車門逃跑,剛下車就被歹徒拉回車上。喪心病狂的歹徒用繩子捆住趙某夫婦,并用封口膠封住他們的眼睛和嘴巴。
接著,歹徒搶走趙某夫婦現(xiàn)金980元,摩托羅拉手機一部,農(nóng)業(yè)銀行卡一張,并逼胡某說出銀行卡密碼取走3900元,涉案總價值5690元。當(dāng)天下午,當(dāng)歹徒開車到邕武立橋附近時,剛好遇到大堵車,害怕事情敗露的歹徒棄車逃跑。
又找到了一個目標(biāo)
1月29日,南寧市民黃某發(fā)布的汽車轉(zhuǎn)讓信息很快引來了“買家”。第二天下午2時,一名男子打通黃某的手機詢問買車事宜,并約黃某1月31日上午10時試車。
1月31日上午11時,黃某接到該男子的電話,該男子說他現(xiàn)在北湖路立交橋旁精通商務(wù)酒店停車場,讓黃某開車過去接他。于是,黃某開車到停車場找到了該男子。
黃某問該男子是不是先搭他過去看車。該男子說他還有一個友仔沒過來,讓黃某先過去。中午12時30分,該男子打電話問黃某:“你存折在哪個銀行比較方便?”黃某說是工商銀行。該男子對黃某說:“在試車時你記得帶上銀行卡,到時合適后就馬上轉(zhuǎn)賬交易!辈恢怯嫷狞S某說,銀行卡隨時都帶在身上。
中午1時許,該男子打電話給黃某讓他去虎邱村路口旁加油站見面試車。于是,黃某開著要準(zhǔn)備轉(zhuǎn)讓的桑塔納轎車去到虎邱村路口旁加油站。該男子與另外兩名男子已等在那里。三名男子見到黃某后就上了黃某的車,其中,一名男子坐在副駕駛位,其他兩人坐在后座。
故技重演當(dāng)場被抓
黃某哪里知道,這些男子就是原先搶劫趙某夫婦的歹徒!
隨后,這三名男子叫黃某開車去環(huán)城路上試車。于是,黃某開車搭他們從環(huán)城路往舊貨市場方向走。準(zhǔn)備到南梧大道舊貨市場時,原先約黃某見面的男子突然喊黃某停車讓他開車。該男子說他已開了幾年車,要求試車。黃某隨即把車停在路邊,剛一停車,早已在附近伏擊守候的民警沖過來將三名男子抓獲。
原來,趙某夫婦被搶劫一案引起了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刑偵大隊高度重視,立即展開偵查,并加大了對一些重點路段的布控。1月31日,當(dāng)3名歹徒故技重演時,民警將他們逮個正著!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藍某、覃某、周某,均是宜州人。據(jù)藍某等人交代,2007年底,藍某等人策劃以買二手車為由,趁試車時把車主帶到郊外實施搶劫。為了不讓受害者認(rèn)出來,三人還決定進行“化妝”,并買了假發(fā)、水果刀、封口膠、繩子和一支仿真“六四”手槍等作案工具。
在第一次搶劫趙某夫婦成功后,心存僥幸的藍某等人為了找錢回家過年,又開始“物色”黃某作為搶劫對象。沒想到,剛準(zhǔn)備對黃某搶劫時,被早已在附近伏擊守候的民警當(dāng)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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