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到一駕校學車,未按“規(guī)矩”請教練吃飯,遭到對方“踢皮球”。李女士無奈之下選擇了退學,但在退還學費問題上與對方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
李女士告訴記者,11月中旬,她前往一駕校設在黎明的報名點報名參加學車,同時繳納了2710元參訓費。27日,她第一次到駕校練車,當她在練習打方向盤時,周教練對她說,許隊長讓她留下一起吃飯。她認為,駕校食堂衛(wèi)生狀況不佳,便跟周教練說改天請他們一起到市區(qū)吃飯。誰知她的話剛剛說完,周教練甩頭就走了。
李女士說,28日,與她同期參訓的學員開始上車練習科目二,僅剩她一人還在打方向盤。12月3日,她到場地練習科目二,周教練稱車上已滿員,讓她到余教練處練習。然而,她向余教練報到時,余教練又讓他找周教練。
李女士說,在駕校內(nèi)有一不成文規(guī)定,每個學員練習時間一般是以20分鐘為一個單位。其他學員練習時間都是20分鐘,而她才練習到13分鐘時,就被周教練以動作笨拙為由勒令下車。
于是,李女士向駕校黎明報名點反映自己的遭遇。報名點工作人員卻勸她還是要請教隊長吃飯。采訪中,李女士給記者出示了收費票據(jù)。記者看到,駕校方面收取費用后,并沒有給學員出具正式發(fā)票,而僅僅是一張駕校自制的收款收據(jù)。
原本高高興興去學車,卻換來一肚子怨氣。于是,李女士選擇了退學。雖與駕校幾經(jīng)交涉,但在學費退還問題上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10日上午12點,記者和李女士一起來到位于倉山區(qū)則徐大道625號的駕校。得知記者來意,一負責人稱,雙方確實在退還學費問題上未達成一致意見。
對于教練要求學員請客吃飯一事,該負責人明確表示駕校不允許這種做法,將就李女士反映的問題展開調(diào)查。
在此間,雙方還就退還學費一事進行再次協(xié)商,但還是以失敗告終。
李女士對此非常氣憤。她說,駕校口口聲聲說學員是上帝,可到了駕校卻受到辱罵、挖苦等待遇。
李女士告訴記者,如果繼續(xù)學車,她擔心會繼續(xù)遭到教練的刁難。如果選擇退學,她先前通過的科目一考試將作廢。同時這家駕校還應去車管所刪除她的相關信息后,她才能去其他駕校參訓。
采訪結(jié)束時,記者從駕校獲悉,他們將展開調(diào)查,處理意見將在2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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