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車主楊小姐向記者反映,最近她查閱違章情況時,其駕照因被一陌生車主拿去處理3月下旬在玉林某高速路段的超速違章,被記違章3分。楊小姐說,3月份她沒有出行過,其駕駛證從未借出過,也未丟失過;她駕車違章本來就被記了9分未處理,現(xiàn)在又被別人冤枉3分,已被扣完12分,將面臨著重考駕照,為此非常郁悶,并致電玉林處理機關(guān),要求給個明確答復。
楊小姐說,玉林處理機關(guān)回復,違章確實是在他們管轄的路段,但從調(diào)查的資料看,楊小姐駕照違章事件是在交警總隊授權(quán)的全車網(wǎng)處理的,要問全車網(wǎng)才清楚,這是怎么回事。隨即,楊小姐登錄全車網(wǎng),輸入自己的駕照號碼查閱違章情況,網(wǎng)上對這次違章時間、處理時間、處理機關(guān)、對方車牌號記得一清二楚。對于楊小姐的質(zhì)疑,全車網(wǎng)表示盡快查明回復。
昨日,記者致電楊小姐。楊小姐說,全車網(wǎng)已給她消掉被別人冤枉記的3分,但沒有解決她提出的駕照未離身,為何被人拿去處理違章的疑問。記者隨后根據(jù)楊小姐從全車網(wǎng)查閱并打印的違章處理機關(guān)——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電話采訪了一位姓彭的交警。他立即上網(wǎng)查詢,發(fā)現(xiàn)在楊小姐駕照名下記錄的違章情況,已沒有了玉林某高速路段的超速違章和扣分記錄。他告訴記者,按照規(guī)定,違章扣分要有駕駛證原件才能處理,“請楊小姐好好回憶一下,其駕照有沒有借給過他人?有沒有復印過?”
同時,他提醒廣大車友,因為處理車輛違章原則上需要看駕照及身份證,但也不排除一些授權(quán)處理單位,有復印件就給予辦理。為此,車友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駕照,不能隨意借給他人;如果復印駕照及身份證拿去辦事,要用鋼筆在復印件后寫上用于辦理某某事,并簽上名字及時間,預防被人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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